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天津职业大学机电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天津职业大学机电学院学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由天津职业大学机电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天津职业大学机电学院学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由3名主席团成员组成,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产生,候选人4名,差额1名。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程序:
(一)机电学院成立选举委员会,在机电学院党委的领导、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机电学院选举委员会负责选举的组织工作。选举委员会可由天津职业大学第十三届学生常任代表、学院学生骨干,学院团委指导老师等人员构成。选举委员会成员具有天津职业大学机电学院学生会第十四届主席团成员选举权,不具有被选举权,不得参选本届主席团成员。
(二)候选人提名。由个人报名或由所在学院学生会根据竞职结果提名确定名单,将名单及材料提交至学院选举委员会。
(三)复审。机电学院选举委员会对提交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须经学院党委审核候选人情况,并同意推荐,加盖党委公章。复审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
(四)选举。机电学院选举委员会将复审通过的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提交机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投票。
(五)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因故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选举人超过应到会选举人的三分之二,选举结果有效。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选举人未达应到选举人的三分之二时,应择日重新选举。
(七)选票需加盖机电学院团委或机电学院学生会公章方为有效票。正式选举时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票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八)机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时,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应设若干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不具有被选举权,由选举委员会提名,经大会通过,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选举工作人员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各学院选举委员会指定,选举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2日
2.召开地点:天津职业大学北辰校区东阶二大讲堂
3.代表数量:196名
4.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天津职业大学机电学院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3)选举产生新一届天津职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4)举手表决新一届天津职业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5)举手表决新一届天津职业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代表候选人
(6)举手表决学院学生会秘书长
5.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_kglFD66S92lJ2i2ydbvPA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数由所在学院依照本院全日制学生人数确定,代表人数为196人,代表人选应根据民主集中原则,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从班级由下到上,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酝酿推荐产生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不得少于代表团总数的25%,同时兼顾党员、团员、群众、少数民族),其中20级代表、21级代表、22级代表比例为2:5:3。
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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